「本文来源:证券时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股权,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或“乙方”)有意通过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因为本次交易对方中兆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比18.63%,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根据意向书安排积极推动相关交易实施并尽快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任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的《资产出售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合作意愿和洽谈结果,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的具体方案尚需交易双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和论证,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为进一步降低未来退市风险,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股权,经过初步沟通,公司股东中兆投资有意购买上述资产。为推动相关事项实施,公司已与对方签署意向书。因为本次交易对方中兆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比18.63%,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根据意向书安排积极推动相关交易实施并尽快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意向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快主、钟鹏翼、王斌、吕晓清回避表决。二、关联方基本情况1、关联关系介绍本次交易对方中兆投资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比18.63%。2、关联方基本信息关联方名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静主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兴办实业(不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和禁止的项目);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纺织品、服装及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家具、照相器材、汽车装饰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及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交换设备、通讯终端设备的销售;自有物业租赁;修鞋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音像制品的销售、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注册资本:5,万元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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