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他们在各行各业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长安宣传”推出“文明单位展风采,示范引领共创建”专栏,展示他们文明创建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弘扬时代新风,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区、奋力谱写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深厚道德滋养和强大精神力量。
今天让我们了解一下
“全国文明单位”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志愿服务催绽检察文明之花
近年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区委文明办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传播文明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在全区的文明创建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年该院就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每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明确各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分工与职能,安排专人统筹负责各项活动的开展,确保该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年再次通过复审,保留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形式丰富,志愿暖心。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年成立了以40岁以下干警为主体的,以法律服务、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法治宣传进社区,学法用法入人心。该院青年检察官在“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国际反毒品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公益节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册3万余册,纸杯、扇子、文具袋等宣传品5万份,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促进公众懂法用法。检察官进校园,守护少年成长。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31名检察官组成“法治副校长”队伍,走进全区各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余课时。邀请全区中小学生余人次参观该院建成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沉浸式开展法治学习,提高青少年懂法守法意识,增强学生法治意识。用心守护秦岭,做好检察卫士。发挥检察职能,办理秦岭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拍摄《秦岭四宝守护记》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微”优秀作品奖。组织干警利用周末时间多次前往秦岭子午峪捡拾垃圾,前往黄良街办石佛村开展植树活动,到包抓社区开展爱护秦岭宣传等公益活动,让保护秦岭的理念根植于心中。
文明引领,凝聚力量。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注重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总结提升,把文明建设的“软实力”转化为检察工作的“硬功夫”。催绽文明之花,打造特色品牌。开展“道德讲堂”,一期一个主题,以身边事、区边情、法与德感召熏陶干警,成为全区、全市检察系统的精品栏目。催生丰硕之果,营造浓厚氛围。该院利用多种宣传载体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宣传,撰写的《形式多样开展志愿服务暖心活动》被西安日报、陕西文明网转发,向外界展示长安检察院良好志愿服务工作质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增强了该院工作整体效能,推进了长安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来源:长安区委文明办编辑:禹霏审核:张冰总监制: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