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用这支笔写字。这是让我狂热地爱上全针管细笔芯的一支笔。那时候我们用的纸大多接近高考试卷的纸质,用这个笔摩擦力达到了最佳,写出来的字好看得很。因为这是细笔芯,消耗得很快,几篇作文就用完了,所以那时候,不到要紧关头,倒也舍不得用这支来写。数学和理综的试卷,还是用普通的笔多一些,这只笔,我喜欢留给语文默写、语文作文和英语作文。我至今都记得,笔尖划在厚实的白纸上,最有力的笔划落在方格内,黑与白自此相逢却分明,那种感觉就像是落了一根仔细打理过的头发在皑皑雪地里,有痕却不染。这真是我用过最好用的笔了,别的都不如它。我喜欢圆珠笔的随性和通脱,阅卷老师却不能喜欢;钢笔得用墨水写,液态的黑在不够粗糙的纸上总是不能自如,会跟着我的手背溜走;别的黑笔也不行,他们和试卷处得不够融洽。我现在忆起十年代后叶,还是很难忘记这支笔陪伴我的奋斗史。我写字之能够达到今天这样尚可的美观程度,学校老师的字帖有六分功劳,这支笔占三分,自己只有一分努力罢了。
但是它和我最爱的拍纸本好像并没有那么搭配。
猛地想起来,原先,拍纸本就是和bic的圆珠笔合作的,他们两者的合作不逊于那支碳素笔和试卷的和谐。
我觉得写字就是这样,没有最好用的文具,只有尽量合适的搭档。
?信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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