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道漏水责任如何划分

市民徐女士拨打社会方圆栏目办公热线“”反映,3月25号下午,长新小区1号楼3单元供热管道漏水了,把自己经营的文具店给淹了,她不知这责任该由谁担。我们来看详细情况。

记者来到徐女士经营的文具店,看到门店西北角棚顶仍在滴水,滴水处的棚顶装修板材已经开裂。

市民徐女士

就听见房角那哗啦哗啦响水声,我正瞅着,哗啦一下,整个浪儿水都下来了,我就用俩整理箱接水,眼瞅水就满了,整得这屋地下全是水,就跟盆往下泼的水似的,往上楼上一看,他说那是楼里楼道里的那个管道坏了,那楼道里头都是水,都进不去人了,损失就是墙都泡了,棚都泡了,本也泡了。

记者随后联系了辖区供热企业。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东安分公司工作人员很快赶到文具店。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东安分公司副经理高凤海

经检查室的入户管,当时断裂的活接位于锁闭阀的后面,跑水的活接位置不属于,共用供热设施的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单元入户阀门后的供热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应该由用户负责维修和养护。

市供热燃气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我省供热条例相关规定,管道井里的立杠部分属于公共部分,锁闭阀前端产权属于供热企业,锁闭阀后端的部分属于用热房屋产权人。

发稿前,记者得知,经双方协商,室业主王先生最终赔偿文具店主徐女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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