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国 http://www.yunweituan.com/m/“万万没想到我从‘侵权店’变成‘加盟店’。”近日,商标侵权案的当事人向江海区人民法院律师特邀调解员竖起大拇指。这得益于江海区人民法院推行的律师特邀调解制度。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问题,去年10月,江海法院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制度,在诉前为当事人提供无偿律师调解服务,选聘具有丰富职业经验的律师担任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员,每周至少1个工作日到法院驻点开展调解工作。一年来,江海法院聘请的10名律师特邀调解员共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件,调解成功率达33.45%。11月30日,江海法院综合过去一年的调解成绩,评选出5名金牌特邀调解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金牌特邀调解员的故事及一些优秀的调解案例。“剖析一个案件,化解一类纠纷”——举一反三,化解19起纠纷“每次收到大批量调解案件时,赵斓律师都会组织律所团队成员对批量案件进行系统归类细分,找准当事人的认知误区和纠纷争议焦点,从而为后续的调解工作作了良好的铺垫。”赵斓所在律所的同事说道。今年9月底,赵斓收到一批涉及19个知识产权侵权的诉前调解系列案件。为了化解好这批案件,赵斓第一时间组织团队的助理,对批量案件进行系统归类和剖析。“这批案件涉诉原告均为同一公司,被告则属于不同的小超市或者小商店,案由都是侵害商标权纠纷、著作权属、侵权纠纷等。这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共性的地方很多。我们把其中一件纠纷拿出来剖析一下,看看这类纠纷调解的难点在哪里。”赵斓说道。“被告应该会说自己没侵权,都是从批发商那里进货的。”“被告是个小商店,应该很难支付这笔高昂的赔偿款。”……赵斓律师团队热烈地讨论起来。针对这些问题,赵斓律师团队统一了化解纠纷的思路和意见。果不其然,当助理们跟这19件案件当事人沟通时,有的被告表示自己对相关的法律制度不清楚,认为自己没有侵权行为,有的被告表示自己的经济情况恶劣,难以负担高额的侵权赔偿经济费用。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这些问题,特邀调解员赵斓会向当事人释明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用借鉴成功的案例向当事人解释法律,以案释法;并向当事人讲清调解思路,引导当事人顺着调解思路去思考问题,预测结果。两周后,这批案件60%的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向,更有20%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就调解达成协议并且被告当即履行完毕。“律师担任调解员首先要转变自己的思维”——把调解过程变成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这对于习惯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我,要转变角色以中立处理案件的思维来对案件进行调解确实是一种新的执业挑战。”律师林燕说道。去年年底,林燕收到3件涉及侵犯动漫类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都是一些小型玩具店、文具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无意中实施了侵权行为。“案件本身没有什么强烈的矛盾冲突,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哪条法律也很清晰。但是如何给被告讲通这个理,既要让他打心底明白自己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还要让他弄懂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以后再犯。”林燕考虑道。为此,林燕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被告讲解《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并将相关案例的判决书出示给被告看,让被告认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这次调解,我虽然付出了赔偿金,但也收获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当事人表示。“调解不是为了达成一份协议”——“侵权店”变成了“加盟店”今年4月,特邀调解员温佩华收到知识产权团队分给她需要诉前调解的一起涉及商标侵权纠纷。原告康某眼镜已经在中国经营了20多年,有百余家门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先后依法注册了三个商标。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允许使用了原告商标上的中文文字作为其营业招牌,而且被告经营内容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在服务目的、内容、方式、提供者、对象、场所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种服务,给公众误认为有联系,造成混淆,从而构成侵权,故提出起诉,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6万元。温佩华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位于外海街道的被告,被告表示自己没有收到原告的资料,自己的商铺从7年就注册成立,并一直经营钟表眼镜。对于自己因广告灯箱涉嫌侵权一事表示无奈。“乍一看,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但如果调解工作仅仅是为了达成一份协议,很多问题并不能得到圆满解决,矛盾就成了跷跷板,一边下去了一边又起来了。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调解真正化解问题。”温佩华说道。为此,温佩华发挥自己作为律师具有的法学专业素质,精准整理了双方争议焦点,一边从证据、法律规定等专业角度与原告律师进行沟通,另一边,又针对被告不服气的态度进行说理说情。针对被告已经是当地经营眼镜三十多年的老字号,原告也是眼镜专营店,双方具有一致性的情况,温佩华给出“化敌为友”的方案,即被告加盟原告,一方面可以化解侵权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让被告继续发挥所长从事经营,原告也可扩大经营版图。“这次纠纷得益于调解,有调解员的帮助,我才可以成为原告的授权店(加盟店)。对于现在这个结果,我很满意。”纠纷结束后,被告高兴地说。“侵权是事实,但赔偿金额更需合理”——让履行变成可能“疫情防控期间,店铺早就关闭了,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无法承担如此高的赔偿金。”被告气冲冲地向调解员梁超平说。“这是一起简单的KTV侵权案件,原告享有‘欢某’商标的专用权,被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服务用品上使用该商标,同时在美团、大众点评上以‘欢某KTV’作为店铺名及店铺搜索关键词。原告认为被告侵权,并要求赔偿。被告对于侵权事实是承认的,但由于疫情原因对经营有很大的影响,确实无法承担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被告可履行的调解结果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双赢效果。为此,我们团队多次与原告联系,反馈被告的情况。最后原告让出一大步,把调解金额确定在被告可接受可履行的范围内。”梁超平介绍道。有着同样理念的还有林永彬、周庆两位调解员。“担任调解员期间,我收到不少案件,被告对于侵权事实是没有异议的,原告提出的高额赔偿金才是双方矛盾的争议点。我们既要保护原告的权利,也要考虑被告的可履行性。”林永彬说。“为了让案件的调解结果具有可履行性和操作性,在一起涉及歌曲侵权份案件中,我们调解团队花费了数月时间,最后让双方达成协议,分期支付歌曲使用费,并约定后续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周庆说。南方+记者张泳渝通讯员黄妙姿张泳渝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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