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一直都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未成年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社会生活经验,很容易受到侵害。而且社会群体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够重视,很多时候或多或少都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未来建设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对于社会来说,至关重要。未成年人由于年纪还小,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是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保护才能健康成长。所以社会应该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情。
一、贵州11岁女孩因被指偷3.6元文具,跳楼自尽
不管是国际上还是我国,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都是被写进相关法律的。但是虽然有法律,但是很多时候还是会被忽略,这就导致了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
一方面是未成年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很多家长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孩子受到侵犯之后,并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导致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经常会被侵害。
尤其是很多人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他们觉得未成年人还小,根本就没有自尊心。其实未成年人尽管年纪还比较小,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自尊,也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家长在孩子犯错以后,不要一味地责骂孩子,不要伤害自己孩子的自尊心。
而且有的孩子他们被人欺负以后,觉得如果和父母说的话,自己就没有自尊了,所以不愿意和父母说。最近贵州一位11岁的小女孩,因被怀疑偷东西,而跳楼轻生的事情引起了很多网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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