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俊凯起诉小鱼儿文化用品公司侵权获赔34万,这个公司未经王俊凯许可,将王俊凯肖像、姓名用于其生产销售的小鱼儿品牌文具产品外包装、网店商品详情页面上,盗用原告姓名为商品标注“王俊凯系列”,并对外宣传“小鱼儿品牌推荐官王俊凯”等。
这种做法就让诸多消费者及浏览者误认为王俊凯是他们的产品代言人,用虚假代言的方式擅自使用肖像和姓名,以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侵害了王俊凯的肖像权、姓名权。
然后,他们公司的辩解也是大开眼界,发现了原来还会有这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很不成熟。他们说是和案外人签订相关协议,购买了王俊凯的剧照图片,不具有主观过错,不构成侵权。用王俊凯的肖像,但是是和别人购买的剧照照片,并没有和王俊凯本人取得授权就说是王俊凯推荐的产品,这确实是很新奇的想法了。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小鱼儿文化用品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取得了原告王俊凯对于涉案肖像及姓名的授权许可,上述行为构成对王俊凯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刊登声明向原告致歉,并赔偿王俊凯经济损失34万元。
支持王俊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王俊凯代言产品也需要自己使用,去查这个产品的是不是好的。如果代言的产品出现了大纰漏,王俊凯也会被骂,形象也会受损。
很多粉丝在自身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都会在购买产品时优先选择王俊凯代言的,这就是请代言人的一大作用。(本文由凯家军原创,抄袭必究)所以代言人也需要为品牌做的事情买单,如果品牌出现了丑闻,代言人的形象也会严重受损。
最近,王俊凯官宣了一个内衣品牌。但是,王俊凯并不是唯一的代言人,他们此前还有一个代言人是迪丽热巴,现在依旧是他们的代言人,所以是双代言人的情况。但是王俊凯是最新的代言人,按照常理来说,应该将所有相关的物料都更换成最新的相关的王俊凯。
但是官宣第一天时,过去了一个多小时,相关店铺的封面版头还是迪丽热巴,而不是王俊凯。而粉丝购买的商品,送过来的明信片依旧是上一个代言人,问及处理方式时,大概意思就是还在生产中,现在只能先用之前的明信片。
品牌的行为和代言人粉丝的购买热情也是息息相关的,品牌和代言人都是互相成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