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南洛阳的网友爆料说,他在洛阳市洛龙区经营一家书店的他因卖的两本书涉嫌侵权被告,洛龙区已经有二十多家书店或者文具店收到律师电话或者起诉状,让他们赔偿损失,否则就将他们告上法庭。书店老板们质疑:“一年前偷拍现在才起诉,律师打电话先要钱,感觉像诈骗团伙。”
网友微微一笑说:这是钻法律空子投机取巧挣钱,先不说这些书他们是否有原著版权,就其行为就是敲诈,跟超市专挑过期食品来三倍赔偿也是一样的,也是超市有错在先被钻了空子,以后书店还是小心一点这些人,他们都是职业干这个的,好多小本生意跟他们这些人耗不起。
网友美味食堂说:其实不单单在线下,这种手段在线上已经用烂了,跟出版社关系不大,但也不会管。一些大的经销商通过这种方式垄断市场。人家告你侵权因为你拿不出厂家给你出具的出售品牌商品的授权,其实品牌授权是给商品的,每一件商品出厂了就自动得到了品牌授权。
网友寂静欢喜说:这样搞,商业可以停止了。总是这样的侵权不找厂家,不找源头,只找最末端的店家。说真的,即使小的店铺也有几百几千种商品,根本没办法判断是不是侵犯了谁的权利的商品。如果觉得侵犯了你们的权利人直接找源头,然后起诉让他们召回。
网友大爱无疆说:假如我有一个书的版权,我安排小厂印刷推向市场,我再给市场扫街取证,拥有版权的公司起诉卖书的书店侵权。这比用版权印书赚钱快。
网友老乡说:这些书店被告一点不冤,他们都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就是进货的时候一定要“索票索证”,也就是进货一定要有发票或者收据以此证明你的进货渠道...如果你有正规的进货收据,这样侵权的就是你的上级批发商....我也是个小商户,我们的市场监督人员经常提醒我们进货一定要有收据,还经常给我们普及索要收据的重要性。
网友阿部宽说:做法合法,目的不纯,打假是为了不买假,不卖假,维护版权和著作权,打击的也是源头,而且不是实际的受害者~书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是受害者,并非有意售假!我也是出版发行行业从业人员,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通常是联合执法,打击源头。
网友孤雁说:最近一段时期,这样的事儿层出不穷,而且都是一年前就有预谋的。各行各业都出现好像背后有统一的黑手似的。总不至于是受某些势力影响,用所谓知识产权的方式搅乱市场秩序和百姓生活的吧!
网友无名氏说:对于这种侵权案件既要保护被侵权放也要防止恶意敲诈勒索,一般来说制作盗版是印刷出版、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三个环节可能是三个侵权人也可能是两个或一个,被侵权人发现被侵权后不能越级起诉比如直接起诉零售商,要起诉印刷出版方如果找不到该侵权方可以通过报警立案,如此可以打击犯罪的源头也可以避免恶意敲诈,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其他两个销售环节有义务提供线索和立即终止销售,待案件结案后再进行相应的责任认定及处罚。
网友林皇说:这是非常高明的施压手段,整个过程合法,目的就是给你制造不可承受的麻烦向你施压,目的是要你把钱掏出来。美剧中有详细介绍这种律师通过法律手段极限施压战略战术的详尽过程。整个过程不合理但是合法,目的就是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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