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为了赚得更多,他选择了假英雄

    

来源

静安检察

在大家回忆学生时代的青葱岁月时,“英雄”牌钢笔总能在故事里有着一席之地。“英雄”不仅是有着悠久历史的上海老品牌,也是历史的珍贵沉淀和见证。但是,在电商平台上,有的不良商家为了压低进价,在进货时故意选择假冒“英雄”钢笔,在自己的网店出售,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案情介绍·

李某在大专毕业后,就在一家文具公司从事销售工作,负责到各地推销文具产品。辛苦工作的几年里,李某不仅积累了一定的商家资源,也攒下了自己创业的“第一桶金”。年开始,李某决定创业做电商,在电商平台上开了两家店铺,主要销售学生使用的钢笔、铅笔、水笔、文具盒、橡皮等文具产品。

·电商平台店铺销售页面

在李某的网店内,共有五款英雄牌钢笔销售,他的进货来源是某家有着三十年经营英雄钢笔的“老经销”。根据老经销的回忆,五款中的两款钢笔,李某长期在自己这边进货,但是,剩下的三款,李某仅仅来自己这里问过价,因为嫌贵,只进了一点。后来,在他的网店这三款英雄钢笔却进行了大量销售。

是李某找到了更加便宜的进货渠道么?为了压低成本价,李某在某电商网站上面找到了其他销售渠道,采购自己打算销售的剩余三款“英雄”牌钢笔,从新渠道进货,进价远低于正品的批发价,甚至不到常规批发渠道的一半。之所以这俩家店铺的批发价能给到“全网最低”,是因为店铺其实没有拿到“英雄”钢笔品牌的授权,店铺内销售的所谓“英雄”钢笔,其实都是假冒的。

“我从年开店之初就上架了这三个型号的假冒‘英雄’牌钢笔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讲述了自己的“小九九”,“我是个商人,为了商业利益最大化,我批发的原则就是单价尽量低,这样我的毛利才可能高一点,因此我才选择了假‘英雄’。”

经查,年7月至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销售假冒“英雄”品牌钢笔9万余支,共计31万余元。同时,公安机关在李某处扣押假冒“英雄”品牌钢笔余支,待销售货值金额1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销售,销售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在诉讼过程中,检察官还积极落实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制度。在案件受理初期,检察官向权利人送达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还就明确商标注册证适用范围、刑事诉讼进展等方面加强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在征求犯罪嫌疑人、权利人意见基础上,推进双方刑事和解。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使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直接流向消费者,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市场声誉。案件中的李某从勤勤恳恳的“打工人”,变成兢兢业业的“网店老板”,事业总算上了正轨,这本来是一个励志的创业故事,但是李某因为心中的“贪念”,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检察官要再次提醒各位经商的朋友们,诚如试金石,信是金钥匙,在生产经营中要牢记诚信二字,切莫被利益冲昏头脑,打错了生意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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